原标题:三年投入约70亿元用于农村水利建设

我市农村水利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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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强则农业强,水利兴则农村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在确保粮食安全、加快农村产业发展、优化人居环境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年4月至5月,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就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近三年来我市农村水利工程的投入、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有针对性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农村水利考核始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近三年来,我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顺应农民群众期盼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水利体系,着力保障我市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紧扣农村饮水、水利工程建设、水价改革3个“主音节”,我市累计投入资金约70亿元,且市财政每年落实水利发展专项资金近2亿元,用于补助民生水利建设,全市农村水利考核始终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目前,全市共建成“千吨万人”农村水厂34座,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209处,解决、巩固提升约19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品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青山湖区、湾里管理局率先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我市全面落实284.655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4个农业大县农村水利专业化管护体系初步建成,且市级以上累计落实改革专项资金6000余万元,居全省首位。

值得一提的是,安义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三驾马车”管护模式,积极推进农田水利“种管养”一体化,采用社会化维养模式,引入竞争比较机制,分别采用招标、协商等方式确定三个不同类别公司作为维养主体,实行合同化管理;进贤县紧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契机,充分发挥功能区位优势,将赣抚平原灌区的“省县协同、一体达标”管理理念融入到改革具体实践中,共创共建灌区和县域改革工作,创新打造“赣抚模式+进贤样板”。以上经验做法入选水利部全国百个改革典型案例。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整体规划偏弱

立足流域整体,我市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大,城市防洪排涝、水系连通等重点工程实施成效好,但与构建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要求相比,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的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缺乏系统性规划方案。

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村涝区、水库堤防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较为完备,但是田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蓄水能力欠缺,部分地区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对此,系统谋划水利发展规划蓝图至关重要。“有关职能部门应紧密衔接国家、省级水网建设规划,加快编制报批南昌市水网规划,落实好全市大小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稳步推进规划投资885亿元的1015个储备涉水项目。”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主任委员刘志勇建议,在水网规划中,还要系统谋划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河道堤防提质升级、中小河流治理等各类专项规划方案,细化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山塘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年度专项计划并分年度稳步推进。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仍有差距

记者了解到,我市大中型农村水利骨干工程,多数由县区、属地水利专管部门或灌区管理单位负责,管护机制较为健全,维养成效也较好。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权限不够明确,管护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县区政府发改、农业、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在机构改革前实施的一些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职能移交后的运行管理未完全到位,管护责任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影响工程后续效益。另一方面是部分农村水利工程兴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经济和技术条件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足,存在灌溉渠道失修、工程老化、维养不足等现象,加之南昌市地处尾闾滨湖地区及大型灌区末端,农业用水效率还不够高。

调研组提出,要加快推进基层机构改革,涉农各县区进一步整合资源、清晰责任,明确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同时落实专人管农、专人管水,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农业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到位。

为做好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县两级应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力度,抓好水库堤防、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打造农村水利工程精品,各级项目资金优先向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农村水利工程倾斜,提高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记者 殷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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