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文,举报自己在2022年1月,被江苏扬州一民警强奸。


(相关资料图)

女子随后报警,没想到派出所却偏袒民警,反而对女子进行了12个小时的审讯。

期间审讯人员一直在引导她承认自己是自愿的,还收走了她的手机翻找相册聊天记录等,试图证明她是一名“性工作者”。

最后什么都没找出来后,又引导女子私了,试图引导她敲诈勒索。

女子执意立案,派出所却不予立案。

理由是:她没有激烈反抗或者反抗的不够明显。

事后派出所的处理方式也让女子难以接受。

这一年中她曾数次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可是得到的都是敷衍或不屑。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女子终于不顾自己的脸面将事情曝光。

当事人讲述事情经过:

2022年1月,天气十分寒冷,而女子的心更冷。

女子是一位单身的妙龄女孩,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在扬州市蒋王派出所工作的民警王某。

当时女子对他十分钦佩和崇拜,认为他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公仆。

可没想到,这位公仆却不顾自己的反抗,道德败坏的强奸了自己。

事发后王某继续上班生活,而女子本来就患有抑郁症,因为此事情绪更加崩溃,一度活不下去。

为了讨个说法,女子直接向王某所在的派出所报了警,要求严惩王某。

没想到报警后派出所不但没有对王某实施抓捕和审讯,反而把自己软禁了起来,不让她走也不让她和外界联系。

期间派出所还安排嫌疑人王某进来与她单独相处,试图让女子和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让女子感到十分恐惧,抑郁症差点发作。

女子没有想到,派出所对王某竟然如此袒护,不但不审问他,反而还为他创造机会和受害人单独相处,帮着他一起劝自己和解。

女子愤而拒绝,没想到这给自己招来了更大的麻烦。

派出所民警直接收走了她的手机,还在问询时一直引导她说自己是自愿的。

“你是不是自愿发生关系的?”

“为什么冬天穿那么多衣服还能被侵犯?”

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不是你自己脱的衣服,王某怎么可能侵犯你?

看女子一直咬死了不松口,连派出所的所长都出动了。

他改打亲情牌,表示:王警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都两岁了,你如果告他的话那他的家庭就完了,一切就都毁了,你真的忍心毁掉一个男人的一辈子吗?

女子觉得很无语:他做坏事的时候有想过他的家庭吗?既然做错了事就必须受到惩罚,要毁也是他自己亲手毁掉的。

因为女子一直不松口,笔录从当天晚上7点一直录到了第二天早上7点,期间女子一点都没有被允许休息和睡觉。

第二天派出所也不让女子走,而是把她安排去了酒店休息,并且重兵把守。

四名警察在房间里监视她,连去厕所都有俩人盯着,美其名曰:你有抑郁症怕你自杀。

这样的经历让没吃药的女子抑郁症彻底发作,已经达到了惊恐的级别。

后来她终于和家人取得了联系,家人很快赶到了扬州把她接回了家。

在家人面前,扬州市局一再承诺一定会跟进此事。

女子回家后又得知:自己的三个朋友包括前男友都被民警骗去了派出所询问跟女子的关系,

问她有没有曾经和男性发生过关系后索要财物的行为?

还问了每次发生关系时都是谁主动等恶俗的问题。

其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女子是一名“性工作者”,或者是设“仙人跳”的惯犯。

女子感觉自己被侮辱了,但是因为她抑郁症的原因,家人不让她再管这件事,会帮她跟进处理。

但过去整整一年了,这件事都没有任何处理反馈给到她。

期间女孩还曾打电话给负责的民警询问案件进展,得到的仍然是敷衍。

女子哭着问该民警: 如果你的孩子被侵犯了,你会认为侵犯你孩子的那个人被你的孩子毁了吗?

可是民警却只是问她: 你最近吃药了吗?

女子十分生气地说: 我是抑郁症不是智力障碍,你这样问有意思吗?

随后该民警不屑地说 :不好意思,我家是男孩,不会被侵犯地。

就在今天上午,女子又发文,表示派出所已经给她回复了,对王某进行了调职降职处理。

女子询问为什么不以强奸罪立案,对方则表示:你反抗不够激烈且身上没有外伤,不能定性为强奸。

同时对方还给她下套表示可以对她进行经济补偿,引导她“敲诈勒索”。

女子没有接受,继续在网上发文曝光,最终引起了媒体部门的关注。

媒体就此事询问了蒋王派出所,对方表示: 涉事民警在不久后就被调离了蒋王派出所,现在是否还担任民警工作不清楚。

也就是说,王某不但没有被立案调查,甚至都没有被开除。

此事一出,网友们议论纷纷,大部分人都站在女子这一方,表示: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新关系都是强奸行为,与女方的反抗力度没有关系。、,就算是婚内夫妻如果男方强行发生都会被认定为强奸。

但也有网友表示不能听女子的一面之词:也许是利益没谈拢倒打一耙也说不定。

事情现在还没有更多细节曝出,我们不便于做提前判定,但是有一点十分清楚的是:

派出所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肯定是不合规的。

女子确实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所以派出所对女子的调查可以理解。

但是对于嫌疑人王某却完全没有进行询问调查,还想协助王某私了,这不是包庇吗?

而且反抗不够激烈这个说法也实在太过儿戏。

法律有明文规定可以界定什么是强奸,怎么能凭着你一句主观判断就断定不是,不予立案?

目前事情还在不断发酵中,希望有关部门及时介入严查。

如果是女方倒打一耙,要对她进行严惩,如果王某确实是强奸,知法犯法是否应罪加一等,派出所的行为必须有人来负责。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这里引用中纪委的一句话做个总结:

“政法机关是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重要作用。

若政法队伍不公、不廉、不力,个别“害群之马”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

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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