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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海卿 通讯员王玮)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批网络违规销售医疗器械案件,助力医疗器械规范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4月,三原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外卖平台在三原销售医疗器械的多家药店未依法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部分产品页面展示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已过期,严重影响消费者使用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

三原县检察院分析研判后,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的管理职责,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行为。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责令平台运营者限期改正。同时,给予5家药店责令改正的警告,下架15家公示不合格药店的1374种医疗器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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