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市明夫妇公司被强制执行

近日,邹轩(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86万余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冉莹颖,经营范围包括体育赛事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莹皓(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则由冉莹颖、邹市明共同持股。

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名下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5、如果欠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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